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、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开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启用2024年第二期交通监控设备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将设备的设置地点、主要抓拍违法行为等进行通告(见下表),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为公示期,上述设备将于公示期满后启用。
2、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
2、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线、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设置地点此前已通告,本次仅做地点名称调整。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谨慎驾驶,文明礼让,安全出行,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交通安全设备有哪些、有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