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、和谐、有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决定从启用一批监控设备(详见附件)交通监控设备一览表,对机动车超速行驶、逆向行驶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非现场自动采集录入,并依法给予处罚、记分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,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,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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