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源城区道路通行秩序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、和谐有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,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交警大队决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,在源城区建设大道等5条路段启用新增一批监控设备(详见附件),自动和人工抓拍机动车违法闯红灯交通监控设备一览表、逆行、实线变道、掉头、越线、停放、不礼让行人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并依法给予处罚、记分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,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,共同营造我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